【标题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2015年)
【时效性】有效
【颁布单位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【颁布日期】2015.04.24
【实施日期】2015.10.01
【失效日期】
【内容分类】教科文卫法
【文号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
【题注】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,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(十一届)第九号公布,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。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,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,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【正文】
目录
第一章 总则
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
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
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
第一节 一般规定
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
第三节 标签、说明书和广告
第四节 特殊食品
第五章 食品检验
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
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
第八章 监督管理
第九章 法律责任
第十章 附则